法制晚報訊(記者 洪雪)同村居住的張某與劉某因排水施工問題互罵,導致張某心臟病突發入院。張某將劉某訴至法院。今日上午,密雲法院通報稱,法院認定劉某有過錯,需賠償張某1500餘元。
  張某訴稱,2013年11月的一天,自己和劉某因自己家的排水施工問題發生爭執,後張某倒地。下午2點,張某因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、陳舊性心肌梗死等住院。為此,張某要求劉某賠償張某醫葯費、就醫交通費、護理費、營養費、住院伙食費、誤工費及精神損失費等共計9433.3元。
  劉某辯稱,雙方未發生肢体接觸,且張某的發病屬陳舊性疾病,故不同意張某的訴訟請求。
  法院經審理認為,雙方互罵是導致張某心臟病發作的誘因。為此,劉某應適當賠償張某治療心臟病的相關費用及損失。對張某提出的精神損失費等請求,因無法律依據,故不予支持。  (原標題:鄰裡互罵 氣出心臟病 起訴索賠近萬元 法院判決支持賠償醫葯費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kjof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